7903 发表于 2020-4-19 17:41:18

永清警方侦破一起网络诈骗案 网恋女友竟是男儿身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23日,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群众汪某报警称:自己通过一交友软件交友被骗了8万元。通过询问受害人得知:2020年2月1日,被害人汪某在网上下载了一款交友软件,随后在软件中认识一名“女子”,聊了一段时间后就相互加上了微信,于是确定了恋爱关系。
之后那名“女子”就以还信用卡为由向被害人汪某借钱,自2月5日起至3月15日期间该“女子”先后向被害人借款8万元左右。后汪某约该“女子”见面,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答应。感觉事有蹊跷后,被害人汪某要求“女子”还钱,对方称钱已经给被害人转了过去,但是被害人一直没有收到该笔转账。汪某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报了案。

处理结果

民警接到被害人汪某报警后,迅速对该案件立案侦查,在被害人叙述案件过程中,民警对被害人汪某提供的线索进行了核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
4月6日,犯罪嫌疑人郑某被缉捕归案。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郑某,男,31岁,辽宁省葫芦岛市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永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警方提醒广大单身青年,网恋需谨慎,"照骗"有风险。如今,通过微信、QQ等网络方式交友,已经成为年轻人中比较流行的交友方式,在日常的网络交友中,要擦亮慧眼细观察、慢了解、慎交往,不要轻易和网上陌生人交往,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给对方打钱,慎防落入他人精心设计的情感骗局,遭遇感情和钱财的双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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