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本人收到了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河市皇庄镇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皇庄镇土地城建办公室下发的《通知》,因本人现有建筑用地是通过合法合规手续取得的,本人于4月21日向皇庄镇政府提交了《关于撤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申请》的书面材料,未得到任何回复。4月27日本人拟向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河市皇庄镇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三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三河市政府工作人员以疫情期间不能进入市政府为由拒绝本人进入,并建议本人如有诉求可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复议,本人听从建议,将《行政复议申请书》以挂号信(运单号XA2439***)的形式寄往三河市政府办公室,但信件被拒收,4月29日,本人将《行政复议申请书》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到三河市市长信箱,但至今也未得到任何回应。希望就本人行政复议诉求尽快给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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