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最高法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对杨光毅强奸案再审
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案件回顾:10岁女孩卖百香果后回家途中被害,凶手手段残忍
据报道,10岁的杨晓燕曾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杨晓燕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她的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杨晓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从百香果售卖点到家,全程不过500米:穿过一段竹林隐蔽的下坡路,走过一片甘蔗地、两块已经抽了穗的稻田、低矮的百香果林,再爬上一个小土坡,就能到自家院坝。
同年10月6日,灵山县公安局通报,同村的29岁青年杨某被抓获并对杀害杨晓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其供述查找到杨晓燕的遗体,并将杨某刑拘。
根据杨晓燕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2018年10月4日,杨某看到杨晓燕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便产生了邪念。杨某在杨晓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图对其施暴。杨晓燕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杨晓燕醒后被杨某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杨某随后对其进行奸淫,拿走其32元钱,并将其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经鉴定,晓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她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二审改判,受害者家属表示“坚决不服”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此事引发了各界关注。小燕家属表示对于二审判决“坚决不服”。也有律师表示,自首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非“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本案杨光毅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适合改判减刑。
2020年5月10日,最高法经研究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
11月1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