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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区新闻

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广阳消防连开两张罚单

赵桂锋 2021-10-25 16:39 廊坊日报 48380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刘艳芳 通讯员 吕东宸)近日,广阳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某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员工李某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层大厅西侧充电,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 ...

本报讯(记者 刘艳芳 通讯员 吕东宸)近日,广阳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某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员工李某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一层大厅西侧充电,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求李某进行整改,李某拒不执行。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给予李某罚款人民币800元的处罚。

在首张罚单开具之后第二天,辖区某高层住宅小区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人员现场调查得知,电动自行车车主刘某早晨上班时,将电瓶安装到停放在楼道里的电动自行车上,电瓶冒烟起火,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所致。广阳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之规定,认为该起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刘某没有履行预防火灾的义务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处以罚款人民币400元处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广阳消防大队积极向居民发放宣传单,登门入户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并要求物业小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在电梯轿厢内安装电动自行车阻隔系统,通过电梯内的摄像头或红外感应器识别电动自行车,一旦识别电梯门将无法关闭,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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