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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动态

我市延长供暖至 3月31日24时

刘杰 2022-3-16 09:30 廊坊都市报 114283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吕新颖)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确保低温天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按有关规定供暖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统一延长 ...

本报讯(记者 吕新颖)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确保低温天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按有关规定供暖时间外,其他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方供暖时间统一延长至3月31日24时。我市将严格执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2021-2022年度采暖季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规定,全力做好2021-2022年采暖季延长供暖各项工作。

我市将督促供热企业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严防发生擅自停暖或惜供现象。指导供热企业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热源、热网、换热站等供热基础设施存在的故障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延长供暖期间供热稳定,群众居家温暖舒适。

各有关部门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成效。发展改革部门强化能源保障,协助供热企业做好燃煤、天然气等能源供应,协调热电联产电厂做好热力保供等工作。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供气象预警支持。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统筹,落实好延长供暖增加成本费用的资金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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