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您的位置: 首页 >>市直动态 >> 查看内容
市直动态

我市启动实施2022年度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表扬活动

刘杰 2023-1-5 10:20 廊坊日报 55800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马越)1月4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我市启动实施2022年度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表扬活动,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快“制造强市”步伐,持续营造创新发展 ...

本报讯(记者 马越)1月4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我市启动实施2022年度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评选表彰表扬活动,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快“制造强市”步伐,持续营造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制造业类、高新技术类实体民营企业。申报企业须在廊坊市域内登记注册且连续纳税经营三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在廊坊市域内注册多个法人单位的可以单独申报也可由集团公司合并申报,但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分公司不能参加申报。

本次评选表彰表扬在制造业类实体民营企业中评选60家,在高新技术类实体民营企业中评选40家,共评选100家优秀民营企业。其中,对制造业类前20家、高新技术类前10家企业予以表彰;其余70家企业予以表扬。

本次评选由参评企业发展指标得分和网络投票测评两部分综合得分排序产生,总分100分,两者分别占95分和5分。

本次评选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进行。评选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各部门不得以评选名义增加企业负担。

初评初审由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税务、统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人社、民宗等有关部门,依据参评企业发展指标,进行联合审核打分,初选出100家优秀民营企业名单。对初选企业进行网络公开投票,为期一周。

市级评审由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组织税务、统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人社、民宗等有关部门,依据参评企业发展指标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联合审核打分,最终评选出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名单,并选定制造业类前20名、高新技术类前10名企业。

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选出的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名单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明确专人及时跟踪,对公示期内群众举报的内容,提交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核查,经核实核查确属弄虚作假的,认定为未通过公示,由排名下一位企业递补。公示结束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表扬决定。其中,对制造业类前20家、高新技术类前10家企业颁发“廊坊市市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奖”,并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余70名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营经济“二次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规定,对荣获“廊坊市市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奖”的30家企业,每10名为一档,分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三档奖励。此次表彰奖励调整为每家获奖企业奖励价值25万元左右汽车一辆。

廊坊市优秀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为全国、省、市“两代表一委员”“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候选人,其中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可优先推荐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