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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新闻

大厂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

李冬雪 2024-1-18 18:00 廊坊都市报 169101 0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在组织企业自查整改基础上,执法人员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药店为重点场所,以单体药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四方面内容。严格处方药销售管理。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严格处方审核管理。要求处方药品须由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后的处方留存备查;严格药学服务人员管理。执业药师需认真履行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在岗执业药师(驻店药师)的姓名、照片、职称等内容,便于群众监督;严格药品分类陈列管理。陈列药品应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摆放,按照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存放要求进行分类陈列,做到标识清楚,警示语、忠告语醒目。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零售药店56家次。对现场检查存在药品分类不规范、标识不全,处方留存不规范,执业药师外出未挂牌告知等问题的6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并督导整改落实到位。(记者 吕新颖 通讯员 邵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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