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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法院少年庭: 三名大学生暑期工工资拿回来了

刘杰 2024-9-12 09:15 廊坊都市报 43843 0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郭雪萍 郑钰凡)每年暑假都有不少大学生趁着假期打短工。近日,永清县法院少年庭成功帮助三名大学生要回了3000元暑期工工资。

8月23日,为了调查一起纠纷,法官来到某饭店了解情况。“不是我雇的他们,我凭什么给他们钱!”饭店老板刘某说。“为什么等到快开学了,要求结算工资了你才这样说呢?这一个月,身为饭店负责人,你不知道自己店里多了几个暑期工?”面对法官的质问,刘某一再辩称不是自己招的工,工资应该找已经调离的前店长结算。几分钟后,前店长邓某来到店内后说道:“我半个月前就不在这边店了,我不知道具体情况。”此次调解陷入了僵局。

通过法官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影响等不利结果,刘某同意了调解意见,双方也签署了相关文件。开学在即,三人的工资依然没有消息。9月1日,三名学生又来到永清县法院找到了少年庭负责人李蓓寻求帮助。“孩子们快开学了,今天能打款吗?”李蓓给刘某打去电话询问。“不对啊,我已经把钱转给店长了啊!没给他们打款吗?”原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刘某就把3000元微信转给新店长王某了,沟通王某确认了此事后,在书记员郭雪萍的协助下,双方完成了交付及相关收据的办理。

“谢谢阿姨!”三名大学生向郭雪萍说道。“一千块钱也够半个月生活费了,体验了生活就知道家长的不容易了。”郭雪萍跟三个大学生都笑了起来。

法官提醒:大学生在打暑期工或者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时候,也要和用工方签订相关劳务合同,在产生劳务纠纷或者受工伤时能快速有效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呼吁用工方主动提出签订劳务合同,既能保障用工目的,又能保障用工方合法权益。家长则应多沟通了解学生的打工详情,帮助学生甄别用工单位的合法性。此外,学生们还要清楚维权渠道,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寻求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学校的帮助。如遇法律问题,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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