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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多部门联合发布中秋节消防安全提示

刘杰 2024-9-17 09:19 廊坊日报 54448 0

本报讯(记者 马颖劼)中秋小长假,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火灾风险较大。为确保节日期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中秋节消防安全提示。

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要按规定安排值班值守,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举办中秋晚会、大型商业促销活动,要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场所严禁货物混合堆存、超量堆存、违规堆存等。多业主、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应对处置。

餐饮场所要规范用电、用气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厨房电气设备,定期清洗油烟管道,烹饪过程中需全程看护。

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阳台、厨房可燃物以及楼道、走廊杂物,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严禁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外出游玩要提前了解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及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谨慎进入客流量大、人流拥挤的景区和场所,以防发生踩踏事故。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玩。

假期驾车出游前,要检查车辆电路、油路,检查车载灭火器是否过期失效。入住宾馆酒店,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掌握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进入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不乱扔烟头,不在森林草原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遇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应对处置。逃生时不贪恋财物、不返回火场、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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