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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廊坊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爱民服务46项举措

赵桂锋 2021-5-17 08:27 廊坊公安 1083009 0

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实际行动践行爱民服务,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如下各项举措。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共7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 ...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实际行动践行爱民服务,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如下各项举措。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共7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确保审批工作高质高效。

1.开通身份证加急办理“绿色通道”,实现省内户籍居民参加各类考试、报名或其它紧急事务急需使用身份证等情况的加急办理,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2.下放户籍业务审批权限,省内居民迁入我市文安县、大城县和霸州市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户口迁移审批权限由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到派出所。

3.依托市场监管部门“一窗通办”平台,实现新增企业刻制公章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完善在线选择刻章网点、公章类型、缴付刻章费用等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办提供更多便利。

4.全面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一键式办理”,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实现“一次告知、一表提交、一门联办、一次办好”。

5.扩大户籍业务受理范畴,除原有进入市区的户口迁入审批外,新增边境通行证受理签发、省内外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以及本省临时身份证受理签发业务,与市区各分局户政大厅同步办公,多点受理。

6.缩短网约车登记时限,对交通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当日办结登记或变更“预约出租客运”业务,将办理登记的时限由5天压缩至1天。

7.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为二手车出口提供便利条件。

二、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共23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渠道,切实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

8.公安服务窗口全面实行挂牌上岗和服务台卡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立满意度评价系统,方便办事群众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开展评价。

9.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区警务站配备便民自助受理设备,逐步实现部分业务自助办理,进一步强化城区警务站的便民服务功能。

10.在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增设预约服务的同时,开启“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军人、学生、燕赵英才等特殊群体优先受理、办理业务。

11.扩大户籍业务受理渠道,在市审批中心新增设4个业务办理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大厅安装身份证自助受理领证机,并在身份证业务受理窗口安装照相设备,方便群众错峰办理身份证业务。

12.在廊坊户政微信公众号开通线上预约服务,在户籍和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互联网+户政服务”和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满足群众新要求。

13.积极协调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个人居住证寄递业务,真正实现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指尖”政务服务;提升居住证发放效率,给群众提供多种居住证领取方式的选择,打通全程网办的“最后一公里”。

14.推动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住证免费邮寄业务,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5.按照省级部署,探索推进“出入境e助手”微信小程序与银行等行业的移动应用对接,进一步拓展出入境证件预受理渠道,推动出入境预受理服务端口前移,更好地方便群众跨平台、跨应用办理出入境业务。

16.积极推动全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提供现金、银行卡等支付方式,方便无手机支付条件或无银行卡的老年人缴纳办证费用;为出入境服务大厅配备相关设施和药品,确保突发情况下老年人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

17.按照省级部署,持续优化已上线平台的出入境证件预约受理、预约查询、预约取消、办理进度查询,出入境服务网点查询等功能,不断提升群众“掌上办”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18.广泛征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找准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

19.公示公开审批业务办公电话、审批流程等,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群众“微信群”“QQ群”等,畅通警企沟通服务渠道。

20.对于初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由专管民警主动上门服务,培训指导网上录入注册信息、购买申请等操作流程。

21.依托市局信访接待大厅、市群众工作中心公安信访接待室,配备饮水、纸杯、急救药品等,并免费提供纸笔和文件复印服务,进一步便利来访群众,促进信访诉求化解。

22.开通“廊坊公安信访”微信投诉小程序,及时接收、及时转办督办、及时回复群众微信举报投诉问题。

23.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安检机构、保险、银行、邮政、汽车报废回收企业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一步织密车驾管业务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24.试行理论自助考试,在车管所设置理论自助考试系统,群众办理满分学习考试和恢复驾驶资格理论考试的到车管所窗口预约,办理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理论考试的通过互联网约考,预约成功的可用车管所理论自助系统参加考试。

25.推行自主体检,在车管所、驾校等场所设置自助体检系统,通过二代身份证和人脸识别核实身份后,按要求对体检人的身高、视力、色盲、四肢、听力等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将体检信息传输至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并短信通知体检人。

26.深入推进公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宣传引导群众注册“交管12123”APP,扩大知晓率,提高使用率。

27.通过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货车进城通行证,方便货车提前办证,节省办证成本,提高办证效率。

28.积极破解城市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充分考虑老旧小区车辆拥有状况,深入挖掘周边道路资源,采取夜间停车、临时停车等方法,满足刚性停车需求。

29.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交通诱导显示屏等向社会及时发布交通管理措施、交管动态、“两公布一提示”等内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前规划出行路线。

30.通过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网上查询,方便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通过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实时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三、依法保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共16项)多角度提升安防水平、多点位强化打击力度,进一步创新完善保障和服务群众各项措施。

31.选派民警担任辖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联络员,主动帮助企业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定期组织送法入企,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风险预警通报,提高企业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32.加快推进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充分依托现代科技手段,降低可控性案件发案率,更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33.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今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专职保安配备率、视频监控及一键报警设施与公安机关联网率、公安机关护学岗落实率均达到100%。全面落实社区民警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年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4.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早晚高峰交通勤务,在重点中小学、幼儿园的上学入园、放学离园重点时段设置护学岗,定点执勤,通过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确保中小学生、儿童出入校园安全。

35.在全市校园、医院、金融机构、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群众可通过“按压报警”按钮,实现现场音视频图像的同步传输,实现在学校、医院及特定环境下发生的各类突发警情和紧急求助的及时受理和迅速处置。

36.推广互联网视频报警,群众可通过下载安装“河北公安110”手机APP公众版进行视频报警,呈现案事件现场情况更加直观,对报警人定位更加精准,为语言障碍人士和特殊情形下的报警人提供更好的报警渠道。

37.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向控告人、被害人等特定对象公开54类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信息,满足案件当事人查询警情和案件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38.全面落实接待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要求,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工作。

39.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基本常识和禁毒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企业防范流失意识;明确企业安全员,常态化开展内部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流入非法渠道。

40.构建“全民反诈”工作机制,开展创建无诈社区、无诈村镇、无诈校园、无诈企业、无诈团体“五创”活动和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乡村等“五进”活动,积极构建“党政主导、公安主战、部门主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工作格局。

41.深入推进“破小案保民生”专项会战,重点对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劫、抢夺、接触性诈骗和销赃犯罪,打击处理一批惯犯累犯;坚持顺线追踪赃物去向,查找销赃窝点,抓获销赃人员,追缴涉案赃物;加大宣传震慑,将宣传防范的触点延伸到社区、小区、住户,利用线下有奖宣传、抖音小视频,校园普法等方法手段使宣传效果深入人心,提高社区治安防范整体水平。

4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线索排查、突出专案攻坚、加强重点行业、区域整治。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阻扰施工等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涉黑恶犯罪活动。

43.强化电信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黑灰产整治,深化与银行、通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合作,将事后通报提前至事中发现乃至事前拦截,尽早斩断源头。

44.深入推进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提升经侦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45.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食品、药品、农资、防疫物资等侵权假冒突出犯罪,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在全市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通过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全面拓展打击领域、深化打击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6.深入推进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利用渗坑、渗井、暗管等隐蔽方式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私设暗管向流域内非法排放污染物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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