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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 《国土绿化条例》

赵桂锋 2021-7-29 16:18 廊坊日报 90569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马越)《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河北省地市级第一部绿化方面的专项法律规范,填补了我市林业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国土绿化管理工作 ...

本报讯(记者 马越)《廊坊市国土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河北省地市级第一部绿化方面的专项法律规范,填补了我市林业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国土绿化管理工作正式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对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推进“五个廊坊”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在新发展阶段,以立法的形式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市落地生根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格保护耕地、全面禁止“非农化”“非粮化”的具体要求,是加快建设“五个廊坊”的具体举措,是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市民生态福祉的迫切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条例》,目的是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国土绿化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事业科学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不断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助力我市创新廊坊、数字廊坊、健康廊坊、平安廊坊、品质廊坊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更大贡献。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第一章总则共七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等;第二章规划和建设共十二条,主要包括规划编制、绿化指标、绿线管理、绿化工程设计等;第三章保护和管理共八条,主要包括职责划分、养护管理、禁止行为、森林防火等;第四章法律责任共五条,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等;第五章附则有一条,规定了施行时间。《条例》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河北省林草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依法依规持续推进全省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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