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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重磅推出全新改革:正式全面启动司法民主推进工程 ...

刘杰 2021-9-25 08:46 廊坊中院 122186 0

摘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以司法开放的广度、接受监督的深度、群众参与的力度,推进全市法院在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全面维护社会各界了解司法、参与司法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以司法开放的广度、接受监督的深度、群众参与的力度,推进全市法院在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全面维护社会各界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廊坊中院于昨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民主推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并于今日正式下发全市法院,标志着司法民主推进工程在全市法院正式全面启动。


为制定该“实施意见”,廊坊中院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讲话内涵及其核心要义。深化调查研究,立足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结合点、落脚点。把创新与深层改革放在首位,在贯彻落实中求新意、搭新台、谱新曲、谋新篇、寻突破。经过认真思考、深入挖掘,广泛探讨,几经修改,多次完善。最终,形成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司法民主推进工程实施意见。

按照该“作战图”,司法民主推进工程将围绕“一四四五”工作部署展开。具体讲“一”是指一个指导思想。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加强人民民主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及“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政治的高度、法治的深度和审判的精度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前一个“四”是指“四个目标要求”。一是全面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二是全面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三是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四是全面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第二个“四”是指“四个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三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四是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五”是指“五大工作制度”。这是实施意见的核心部分,共包括五大制度26项具体落实措施,每项措施都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和明确的实现目标。

第一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联络制度。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司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工作站;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必要时接受询问。

第二是司法活动公众参与制度。要求积极畅通民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评价司法的互动通道,让公众在亲自参与、体验中了解审判活动,监督法院工作。突出公民陪审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员监督、探索创新审委会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评查案件举措、积极提高司法听证质量。

第三是司法便民服务制度。要求立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开拓创新,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机制,拓宽便民利民措施,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和法律保障。要开展巡回审判、推广在线诉讼、强化诉讼指导、实施司法救助、开展判后答疑、畅通信访渠道。

第四是阳光司法提升制度。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打破司法神秘感,使公众更多了解司法活动,理解、支持司法工作。持续推行“四个公开”,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信访信息公开,强力推动庭审直播率提升、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创建法院与律协会商机制、适时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民众网上诉求。

第五是普法释法暖心制度。要求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重大法律实施。以案说法,普法释法,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温暖。要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乡村)、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机关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中院党组要求,此项工作纳入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之中,作为一项改革任务推动。要求全市法院要敢于担当,强化责任,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予以深化。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过程司法民主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法院的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创造更高水平的司法环境。要与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与审判质效提升工程、重塑“廊坊经验”工程相辅相成、同向发力、共同推动。

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廊坊中院党组推出的“三大工程”中,全新而又更为庞大的一项工程,需要统筹管理,多方协调,周密组织。全市法院将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层级管理;建立健全机制,科学规范推进;注重工作激励,强化成果运用,通过行之有效的硬性措施,努力催生司法民主在全市法院系统绽放“民主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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