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建设“花园城市”的指示批示,充分展示廊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平,彰显廊坊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的“花园城市”魅力,全方位、多角度体现“美丽廊坊•花园城市”
的风情风貌,按照市领导求,市住建局、市文联现特举办此次“美丽廊坊•花园城市”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市征集摄影作品。
一、活动主题
“美丽廊坊•花园城市”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廊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廊坊市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目的
以摄影大赛的形式,发动全市广大摄影工作者及摄影爱好者的积极性,用照片凸显“美丽廊坊•花园城市”的鲜明亮色,突出
展示市花月季和特色花卉,全方位、多角度凸显全市花园之城新名片的风采;赞美默默付出的辛勤园丁和建设者,彰显市民文明
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平添良好氛围。
四、作品内容
摄影作品要以廊坊“花园城市”建设为主要内容进行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 重点部位:主要拍摄展现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内容的摄影作品。例如: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居民社区、工厂、学校、
医院、机关等的优美环境及人文特色。
2.
花色品种:突出廊坊的市花月季,其次如市区的樱花大道(廊坊开发区友谊路)、海棠大道(廊坊开发区金源道)、月季园(丹凤公园)、郁金香(文化公园)、牡丹园(自然公园)、御龙河
公园(安次)、艺术大道(广阳)、文安鲁能生态园、固安兴安湖公园、枫林庄园、永清林溪谷、大厂(千亩樱花)、霸州(牤牛河绿化)、燕郊植物园(三河)、三河市泃河公园、大城滨河公园、
香河运河公园等为主,其他居民社区、工厂、学校、医院、机关 等也为拍摄对象。
3. 和谐之美:反映人与自然的和谐相融。花香映人美,人美 花争艳。
4、拍摄范围:全市各区市县境内。
五、作品征集时间 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7日
六、参赛对象 面向全市各界摄影组织、摄影专业工作者及 广大摄影爱好者。
七、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数码作品或胶片,只限彩色作品,每
幅作品作者限1人署名。参赛作品仅可做适当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2. 参赛作品可单幅或组照(4-8张以内)。照片作品文件为 JPG 格式,电子文档必须大于5MB。(因获奖作品还将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
3. 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配上必 要的照片命题和拍摄地点。
4. 作者确保对其提供给本次大赛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包括知识产权、
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及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印制宣传画册等),不再支付稿酬。
6. 参赛作品只限廊坊境内拍摄,并且为近一年拍摄。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 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 奖金1000元优秀奖:40名 奖金300元纪念奖:50名
奖金100元奖项发放奖金或同等价值纪念品
九、投稿方式及作品评选
参评作品必须注明“美丽廊坊•花园城市”摄影大赛字样,发送至承办方邮箱,参赛所有作品,经主办方聘请摄影专家组成评 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
廊坊市摄影家协会邮箱:lfsyj2017@163.com,联系电话: 18003366077。
十、其他说明
1. 活动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非商业性展览权及编辑宣传品、画册无偿使用权,作品版权归创作者所有。
2. 参赛者必须保留作品原稿,以便后期查对。
3. 活动主办方保留活动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