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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廊坊市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行为的通告

赵桂锋 2022-3-20 08:24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826334 0

摘要: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廊坊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行为的通告近期以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风清气正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避免极个别网民 ...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廊坊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行为的通告

近期以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风清气正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避免极个别网民肆意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廊坊市公安局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上传、不转发、不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尊重隐私拒绝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键时期,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携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投诉举报电话: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6-2339541

廊坊市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lfwljb@163.com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廊坊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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