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廊坊新闻网讯(刘杰 杨彦兵 尚梦迪)5月31日凌晨0时15分,永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大辛阁路口执勤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廊涿引线与幸福大道交口处有一辆绿色渣土车发生自燃。凌晨0时19分,中队执勤人员胡建楠,李 ...
廊坊新闻网讯(刘杰 杨彦兵 尚梦迪)5月31日凌晨0时15分,永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大辛阁路口执勤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廊涿引线与幸福大道交口处有一辆绿色渣土车发生自燃。 凌晨0时19分,中队执勤人员胡建楠,李梦涛,彭涛等人赶至现场,立即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摆放反光锥桶,疏导交通,人员施救。 凌晨0时45分,“119”消防救援队将火救灭。中队执勤人员继续疏导拥堵车辆,避免了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凌晨2时,车辆发生二次自燃,中队执勤人员利用车载便携式灭火器,将火救灭。 凌晨3时40分,车辆被拖至安全区域,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凌晨4时,中队执勤人员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 6月10日9时,当事人张某带着印有“警民一家亲 遇难见真情”、“人民警察 恩重如山”的锦旗来到永清县交警大队,交到执勤民警手中以表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