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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实施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度

赵桂锋 2022-8-11 10:32 廊坊社会组织之家 62721 0

摘要: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创优监管方式,提升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和服务发展能力,近日,廊坊市民政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 ...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创优监管方式,提升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和服务发展能力,近日,廊坊市民政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度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对社会组织信用承诺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承诺事项、承诺程序、承诺应用、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并举办了廊坊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承诺签约仪式,市属二十多家规模较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通知》明确,社会组织信用承诺事项包括支持党的建设、坚持非营利属性、规范内部治理、严格按章程开展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并规范了社会组织在办理登记、变更、注销和日常监管等业务时履行信用承诺的程序性要求。

《通知》指出,民政部门将信用承诺纳入社会组织信用记录,作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将社会组织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给予政策扶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等级评估、购买服务的参考指标。对失信社会组织,视失信行为依法采取年检结论不定为合格等次、限期整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撤销登记等惩戒措施。

信用承诺制度的施行是廊坊市构建社会组织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下一步全市实施社会组织信用评级和开展分类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将有力推动社会组织领域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意识和服务发展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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