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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区新闻

广阳区探索实施“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赵桂锋 2023-3-23 10:30 廊坊都市报 70753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曹明明 通讯员 王峻峰)近年来,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已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功办理2起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轻微 ...

本报讯(记者 曹明明 通讯员 王峻峰)近年来,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已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功办理2起案件。

“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公证机构缴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检察机关根据在案证据情况,综合评价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其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中予以酌情从轻考虑的办案制度。

广阳区检察院在办理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具有赔偿意愿,但由于被害人一方提出诉求过高或矛盾激化,未达到被害人的诉求,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受限,不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此,积极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

探索启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广阳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度的有益探索,既保障了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获得非羁押诉讼的权利,又保障了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下一步,广阳区检察院将继续在实践中完善优化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使该制度成为刑事办案中的一项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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