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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生

寒衣节期间 我市主城区 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赵桂锋 2020-11-16 09:25 廊坊日报 55490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张欢)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20年寒衣节期间,我市在市区禁烧区域的外围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摆放焚烧炉,市主城区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 据介绍,寒衣节前后,全市各责任部门对主城 ...

本报讯(记者 张欢)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20年寒衣节期间,我市在市区禁烧区域的外围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摆放焚烧炉,市主城区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

据介绍,寒衣节前后,全市各责任部门对主城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殡葬祭祀用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经营纸钱、纸扎、锡箔、冥钞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超范围经营行为,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各类门店、市场擅自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予以处罚;对市主城区道路两侧、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和门店、摊贩夜间售卖烧纸的行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进行劝导和管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的,依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营运烧纸、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给予处罚。

节点前,我市还对印刷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有印制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依据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印刷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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